仓储货架构造的构造的一般规定
钢货架结构的型式、尺寸、连接、构造应根据货物的类别、数量、尺寸、存取频率以及储运机械的种类、型式、性能和控制方式等使用要求,经综合比较、分析确定。
钢货架结构的巷道宽度应根据叉车、堆垛机或其他储运机械的正常运行及操作要求确定。
组装式货架结构的高度可按叉车或其他储运机械的提升能力确定;整体式货架及库架合一式货架多为固定式货架结构,其高度通常可按使用要求确定,一般不宜低于6m。
组装式货架结构通常由若干榀竖向框架以及若干层与竖向框架相连接的横梁组成,竖向框架宽度和横梁长度取决于货格尺寸,竖向框架宽度一般为0.8~1.5m,横梁长度一般为1.0~4.0m。
整体式货架结构和库架合一式货架结构通常由若干个格构式立柱和支撑系统组成,立柱分肢间距和沿巷道方向的柱距应按货格尺寸确定。
确定钢货架结构的货格尺寸时,货箱之间以及货箱与立柱之间的间隙值宜取50~100mm。
组装式货架结构框架柱、固定式货架结构格构式立柱的受压分肢和柱顶桁架的受压弦杆、支座压杆等主要受压构件的长细比不宜超过150,其他受压腹杆和支撑压杆的长细比不宜超过200;受拉构件的长细比不宜超过350,但张紧的圆钢拉条的长细比不受此限。
货架立柱底部均应设置垫板。组装式货架结构的框架柱底部一般可不设锚栓仅作构造固定;固定式货架结构的立柱应与基础锚固。
制作仓储货架选材标准介绍:
第2.0.1条
钢货架承重结构的钢材,应根据其重要性、荷载特征、连接方法、使用环境等具体情况选择其钢号和材质。
承重结构的钢材通常宜采用《碳素结构钢》(GB700-88)规定的Q235钢和《低合金结构钢》(GB1591-88)规定的16锰钢。当有可靠根据时,可采用其他钢号。
第2.0.2条
工作温度等于或低于-20℃的钢货架承重结构不宜采用Q235A、B级沸腾钢。
第2.0.3条
承重结构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点(或屈服强度)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尚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证,对冷弯型钢尚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
第2.0.4条
钢货架结构的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手工焊接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碳钢焊条》和《低合金钢焊条》的规定,选用的焊条型号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
二、自动焊和半自动焊接用的焊丝,应符合现行《焊接用钢丝》的规定,选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
三、气体保护焊应采用符合现行《焊接用钢丝》规定的含有锰、硅等高脱氧元素的合金钢焊丝。
四、普通螺栓宜采用《碳素结构钢》(GB700-88)规定的Q235钢制作。
五、高强度螺栓应符合现行《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型式尺寸与技术条件》或《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型式尺寸与技术条件》的规定。
六、锚栓可采用《碳素结构钢》(GB700-88)规定的Q235钢和《低合金结构钢》(GB1591—88)规定的16锰钢制作。